索引号 506/2017-891942 发布机构 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0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人防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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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

湘防办发〔2017〕22号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设施人防建设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防办: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设施落实人防义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设施是指与工业生产有直接关联的各类生产性用房,包括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配电、水泵、蒸汽设备用房等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业生产厂区内的食堂、宿舍、办公及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应当依法履行人防义务。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